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憲法知識之國家主席
2022-05-16 09:14:01 |文章來源:華圖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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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之憲法知識:國家主席
國家主席是我國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章節(jié)小編用表格的方式向大家展示國家主席的性質和職權。
性質 和地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我國的國家元首,是我國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 |
職權 | 代表國家,進行國事活動。 |
代表國家,接受外國使節(jié)。 | |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宣布批準或廢除條約和重要協(xié)定。 | |
公布法律,發(fā)布命令。 | |
發(fā)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tài)、動員令、宣布戰(zhàn)爭狀態(tài)等。 | |
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經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確定人選后,由國家主席宣布其任職或免職。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派出或召回駐外大使。 | |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代表國家向那些對國家有重大功勛的人授予榮譽獎章和光榮稱號。 |
國家主席(副主席)的任職基本條件有:(1)在政治方面,必須是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必須年滿45周歲。
國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國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國人大每屆任期相同。
副主席在任職資格上與國家主席相同,但在憲法上沒有獨立的權力,他的職責主要是協(xié)助國家主席工作。
在國家主席因病或其他情況不能視事、因去世而產生職位空缺時,由副主席繼任主席職位;副主席因故缺位時,由全國人大補選;國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時,由全國人大補選;在補選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
以上就是對國家主席的相關介紹,希望小伙伴們在學習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對基礎知識的掌握。
【例題】
1. (單選題)依據現(xiàn)行《憲法》規(guī)定,以下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任期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每屆任期四年,連續(xù)任職沒有限制
B. 每屆任期四年,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C. 每屆任期五年,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D. 每屆任期五年,連續(xù)任職沒有限制
【答案】D【解析】根據2018年版《憲法》第七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并沒有連任不得超過多少屆的限制,所以C選項符合憲法規(guī)定。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項。
2. (單選題)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我國國家機構的表述錯誤的是( )
A.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B.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fā)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C. 設區(qū)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D.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五十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答案】D【解析】根據2018年版《憲法》第七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D項錯誤,但符合題意。故本題準確答案為D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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