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公基刷題(二)-2
2022-06-02 16:04:37 |文章來源:未知|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導讀】華圖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同步華圖教育發(fā)布:6月公基刷題(二)-2,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事業(yè)單位考試考情政策解讀,點擊領取備考資料,更多事業(yè)單位考試資訊請關注(htshiyedanwei)公眾號,歡迎加入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交流群: 參加刷題、?肌㈩I取備考資料,考編路上不孤單!
2. 趙某為X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在職期間,其利用職務便利,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房地產企業(yè)開發(fā)資質辦理、升級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577余萬元。趙某的行為構成:
A. 職務侵占罪
B. 濫用職權罪
C. 受賄罪
D. 搶奪罪
2.【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刑法分則知識。
第二步,根據(jù)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趙某為X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趙某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A項:根據(jù)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B項: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guī)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B項錯誤。
D項: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D項錯誤。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2/0602/443733.html
掃碼關注事業(yè)單位考試公眾號,招考信息搶先看,備考資料送不停!
上一篇:6月公基刷題(二)-1
下一篇:6月公基刷題(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