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瑞安市市屬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1人公告
為滿足市屬國有企業(yè)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瑞安市市屬國有企業(yè)勞動用工管理辦法》(瑞政辦〔2022〕3號)文件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國企工作人員6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及專業(yè)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及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與招聘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
2.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
3.與委培委托單位未解除培養(yǎng)協(xié)議或解除培養(yǎng)協(xié)議后未滿約定不可報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用人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4年瑞安市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yè)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審查認定。
(三)備注為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崗位,參照2024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2022年、2023年畢業(yè)生可報考身份要求為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職位,但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碩士以上畢業(yè)生不能享受2024年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放寬年齡政策。
(四)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大和網絡教育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人員,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人員,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報考本科學歷崗位)和高級工班畢業(yè)生(可報考?茖W歷崗位)均可報考符合全部條件要求的崗位。
(五)截至2024年7月4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六)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和證書證件(證明)取得時間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證書證件(證明)中落款時間為準,計算時間均統(tǒng)一截至2024年7月4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程序
本次招聘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采用網絡方式進行。
1.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7月5日8時—2024年7月11日17時。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陸“瑞安市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www.rarczp.com),注冊個人信息,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選擇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報名材料:報考人員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本人和戶主頁)、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7月5日8時—2024年7月12日17時。
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應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以及未通過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內的,應聘人員可再次選擇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初審,但已超過網上報名期限的,應聘人員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7月13日8時—2024年7月14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根據提示步驟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每科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于2024年7月14日17時前持身份證、所在區(qū)、縣(市)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免交報考費。
4.計劃核減(取消)及改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3:1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崗位,相關信息將在“瑞安市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www.rarczp.com)上發(fā)布。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報名該崗位的考生依據通知要求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報考,退還考試費。
5.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請于2024年7月16日8時-2024年7月17日12時登陸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考生筆試成績不得低于50分,低于50分(不含50分)的取消入圍資格復審。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報考人員可以通過瑞安市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筆試成績。
(三)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遇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復審)。
2.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3:1的崗位,設定入圍資格復審最低分數線,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予入圍。本次招聘最低分數線為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滿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中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的最低分數。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有效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中下載打印)、單寸免冠近照一張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4.用人單位將結合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對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做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杖泵~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資格復審名單、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面試
1.面試對象為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含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其空缺面試資格不再遞補。凡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書面確認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相應崗位筆試合格對象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五)考試總成績的合成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結果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
入圍體檢對象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考察對象?疾旃ぷ饔捎萌藛挝回撠熃M織實施。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不再遞補;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間放棄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將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缺員或因其他個人原因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人事錄用的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
四、其它事項
(一)資格審核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應聘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材料或信息不實,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或通過偽造、涂改證件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三)崗位要求工作年限、工作經驗和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社保繳納記錄及相關證明,兩者間應存在強關聯(lián)性,兩者間邏輯關系不吻合的視同不具備年限要求。
(四)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五)新員工入職后需服從公司調配,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各市屬國有企業(yè)內部薪酬標準和考核辦法等相關制度執(zhí)行。
(六)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七)招聘過程中各類通知、通告、公示等均在“瑞安市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www.rarczp.com)和“瑞安人才網”(http://www.577job.com)上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因未及時關注網站或通訊設備不暢通影響考試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九)本公告涉及招聘單位崗位、學歷學位、專業(yè)等報考條件設置、崗位錄用等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十)各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咨詢電話:
瑞安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0577-65835889
瑞安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0577-66866213
瑞安市國有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0577-66617300
瑞安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0577-65880025
報名咨詢電話:0577-65751850
附件1 2024年瑞安市市屬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 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xlsx
瑞安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瑞安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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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原文標題:2024年瑞安市市屬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rarczp.com/notice/42a58181-7150-4d8d-873d-7d491386ec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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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華圖事業(y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