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1年度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的通知
關于2021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
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的通知
一、考試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評價暫行規(guī)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71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f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8〕2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自治區(qū)考試中心。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報考人員利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報名時間
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我區(qū)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6日10:00—8月17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為2021年8月6日10:00—8月20日17:00。
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四)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上述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報考信息時,將收到本次報名審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區(qū)報名時限內到報名地區(qū)人事考試機構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五)通過網上審核人員考前不再進行現場審核。
(六)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七)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9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的老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
(八)打印準考證。2021年10月12日—10月15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時間
10月16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10月17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編輯:華圖事業(yè)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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