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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yè)單位全國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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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廣西桂林市興安縣事業(yè)單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員9人公告

            2024-10-23 18:16:15 |文章來源:桂林人才網(wǎng)|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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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安縣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fā)〔2012〕80號)、《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桂林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非實名制編制、聘用人員人員控制數(shù)和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人員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市人社發(fā)〔2017〕43號)、《中共桂林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政規(guī)〔2024〕1號)等文件精神,經報請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安縣人民政府批準,擬組織實施興安縣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人員工作,計劃公開招聘5個職位、9人。其中,興安縣農業(yè)農村局擬招聘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職位1個、1人;興安紅軍長征湘江戰(zhàn)役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擬招聘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職位1個、1人;興安縣縣直公立醫(yī)院擬招聘實名編制職位2個、2人,擬招聘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職位1個、5人,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具備應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3)。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 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 現(xiàn)役軍人;

            5. 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 所報考崗位經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

            (八)其他

            1. 報考基本條件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以2024年10月2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報考人員須在2024年10月25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2. 報考人員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0月25日至2006年10月25日期間出生),因工作需要放寬年齡上限的招聘崗位詳見有關《職位計劃表》(附件2、3)。

            3. 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前須向其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其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報考。報考人員一經聘用,若因其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同意報考、不予辦理相關手續(xù)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報考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一)報考時間。2024年10月25日—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除外)。

            (二)報考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詳見《職位計劃表》(附件1~3)。

            三、報考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考方式,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根據(jù)本人報考職位類別填寫《興安縣2024年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4)一式兩份(張貼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F(xiàn)場報考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明等)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國外學歷、學位須獲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提供認證證明材料。

            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進行現(xiàn)場報考,如本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場,可委托他人進行報考。受托人現(xiàn)場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自愿委托受托人報考并自行承擔責任。

            四、報考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現(xiàn)場報考同時進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指定專人在報考現(xiàn)場,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和《職位計劃表》(附件1~3)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當面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報考人員資格確認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格式制作報考人員名冊報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本人報考職位的招聘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考參加招聘的,一經核實,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條件、崗位條件仍報考的,在任一環(huán)節(jié)經審核發(fā)現(xiàn)后,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此外,因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1.直接面試人員。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直接進入面試程序。招聘職位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應達到1:3(含)以上方可開考。雖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但確因工作需要招聘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是否開考并備案。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而取消開考崗位的報考人員,須于11月4日下午18:00前改報其它符合其本人報考條件的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改報資格。

            同一招聘職位經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達40人(含)以上的,該職位面試時視情拆分考場,由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面試當天當場組織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按照抽簽結果確定的考場進行面試。參加拆分考場面試職位的報考人員,各考場按該職位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進行第二輪面試,最終以第二輪面試成績結果確定該職位排序。

            2. 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

            (1)筆試內容。報考人員須先參加筆試,筆試考一科,考試科目為《基礎知識》(綜合管理類),筆試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哲學基本原理、時事政治、職業(yè)道德、法律知識、歷史知識、行政管理知識、公文寫作等。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在答題紙上作答,以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員人數(shù)1:3的比例(報考比例不足1:3經同意開考的職位除外),由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成績需達5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面試程序。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以及有零分、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得入圍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和筆試進入面試程序的報考人員,應按《面試通知書》(另行下發(fā))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的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由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全程接受興安縣紀檢監(jiān)委機關的監(jiān)督。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面試考官、報考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按抽簽序號進入考場面試,考官逐一獨立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本人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職位等信息的,面試成績按扣3分處理。

            (三)面試形式、時間及地點。面試形式為公共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另行下發(fā))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缺一不可。

            (四)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低于1:1(含)比例入圍面試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需達7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程序;高于1:1(不含)比例入圍面試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需達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

            1.直接面試人員。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同一職位招聘數(shù)末位出現(xiàn)2人(含)以上成績相同時,采用加試形式(面試)并根據(jù)加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確定該職位排序。

            2. 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合格成績+面試合格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綜合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同一職位招聘數(shù)內出現(xiàn)2人(含)以上總分并列時,以面試合格成績高分者進入考察程序。如面試合格成績再相同,則采用加試形式(面試)并根據(jù)加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確定該職位排序。

            (二)考察組的組成。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察組由3人(含)以上組成。

            (三)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本人所在工作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情況?疾斓耐瑫r,應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四)出具考察材料?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在10個工作日內按程序全面、客觀、公正完成考察工作,并據(jù)實出具書面考察材料,就考察結果是否合格提出明確意見。書面考察材料一式兩份,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后加蓋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報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規(guī)定依次遞補。如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七、體檢

            體檢由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到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一)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 (試行)》執(zhí)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自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yī)生,下同)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八、公示及聘用審批

            (一)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jù)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本《公告》發(fā)布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報考人員自收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在公示期內被反映存在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核查,經核查屬實的,不得聘用,不屬實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出現(xiàn)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經公示被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訂立《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訂立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發(fā)之日為準,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yè)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注意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附件5)核對本人報考專業(yè),報考人員本人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的,報名時可選擇與所列專業(yè)相近(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招聘職位專業(yè)要求的核心課程80%以上一致即認為符合報考條件,由報考人員現(xiàn)場報名時自行舉證)的職位報考,是否符合招聘職位專業(yè)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核準。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本《公告》由興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73—6218722)。

            附件:

            1.興安縣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

            2.興安縣縣直公立醫(yī)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實名編制)

            3.興安縣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

            4.興安縣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5.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

            2024年10月23日

            原文標題:興安縣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桂林人才網(wǎng)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4/1023/513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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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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