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煙臺萊陽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資格審查工作流程(2)
2014-06-24 10:50      文章來源: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
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交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不受戶籍限制的除外)、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中小學教師報考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實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信外,還須人事代理機構出具人事代理證明信;實行個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個人人事代理證明信)等。
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按要求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試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試后體檢考核前提供。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jīng)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經(jīng)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jīng)資格審查通過的,可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萊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與招聘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如發(fā)生面試前的資格審查與報名初審結果不一致現(xiàn)象,以面試前的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編輯: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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