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長春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高層次、高技能、急需緊缺人才4人公告(12號)
2020-12-08 11:06:18 |文章來源: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導讀】華圖事業(yè)單位考試網同步華圖教育發(fā)布:2020年吉林長春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高層次、高技能、,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事業(yè)單位考試考情政策解讀,點擊領取備考資料,更多事業(yè)單位考試資訊請關注(htshiyedanwei)公眾號,歡迎加入事業(yè)單位考試交流群:,參加刷題、?、領取時政資料,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6日9時至12月18日11時。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積極促進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lián)〔2020〕13號)以及《關于進一步放活事業(yè)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長人社聯(lián)〔2016〕15號)等精神,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高技能、急需緊缺人才,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共招聘高層次、高技能、急需緊缺人才4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0年長春市市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高技能、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2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20年12月8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專業(yè)以國家教育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茖I(yè)目錄為準。
2.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參照大專、本科學歷,可報考符合對應學歷、專業(yè)等各項招聘條件的相應崗位。
3.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設定,由招聘單位負責審核、解釋。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20年畢業(yè)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0年畢業(yè)生。同時,統(tǒng)招在讀的非2020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xiàn)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xiàn)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報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受理,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6日9時至12月18日11時。
3.報名地點。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民主大街809號)干部人事處(A座320室)
4.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填寫《2020年長春市市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高技能、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并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紅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報名時一并進行,由主管部門匯同招聘單位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xiàn)場確認。專業(yè)目錄未涵蓋的專業(yè),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6.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7.相關事項。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點為2020年12月份,即到2020年12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以及疫情防控形勢確定考試時間、方式。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也可以結合實際用人需求成立考核小組,采取直接考核或實際操作方式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評價。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0/1208/365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