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省徐州豐縣殯儀館招聘20人公告
2021-01-26 09:29:33 |文章來源:豐縣人民政府|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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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1年2月1日9:00—2月4日16:00。
根據工作需要,豐縣殯儀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31日至2003年2月1日之間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31日至2003年2月1日之間出生);
(六)學歷及資格要求:具備《豐縣殯儀館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介表》(附件)中要求的學歷等其它資格條件(以下簡稱《職位表》);
(七)限豐縣戶籍、豐縣生源地、豐縣婚入人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有刑事犯罪、受處分記錄的人員;有政策規(guī)定或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
1.報名和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2月1日9:00—2月4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2月1日9:00—2月4日20: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和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1年2月1日9:00—2月5日11:00
4.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2月1日9:00—2月5日17:00
(二)報考繳費
考生可在報名成功48個小時后在同一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單位陳述申辯。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資格初審。
繳費標準: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低保家庭(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和特困家庭(當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可減免報名考試費(憑原件及復印件于筆試結束后,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退回)。
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用的視為報名無效。本報名費用作考生的筆試費。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原版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過200k,像素≧300×215)。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地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2.應聘人員憑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并負責解釋。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應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3.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2月19日9:00-20日24:00及時登錄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6-89215108。(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擬定于2月21日筆試(具體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若因疫情等因素影響不能按期組織考試,將于2021年2月19日前在報名網站的通知公告欄發(fā)布相關通知。
三、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由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統一實施。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教材及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注意事項: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與報名時的身份證一致),按照筆試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證件不齊者,禁止參加筆試。遺失居民身份證的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含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印章的身份證明。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豐籍在外人員回豐參加考試的,需攜帶近三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 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公布,并劃定筆試合格線。
(二)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從報考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及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版塊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崗位應聘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1)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2)本人戶口簿(含主頁)原件及復印件,婚入人員提供配偶的戶口簿(含主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3)其他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因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100元(現金)。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版塊公布。
(三)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忌殧y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工作結束后,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版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成績再并列,另行加試確定)。體檢標準參照普通公務員招錄體檢相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表由主檢醫(y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y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y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或遞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參照相關公務員招錄考察(政審)標準組織考察(政審)。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由用人單位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為先,面試成績再相同者,另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的為先)。
五、公示
考察結束后,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版塊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jiān)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用人單位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出現的崗位缺額,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程序自行遞補,并報豐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徐州東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嚴格按照合同進行管理。聘期3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茖W歷人員工資為2500元/月(含企業(yè)五險個人繳納部分),本科學歷人員工資2800元/月(含企業(yè)五險個人繳納部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聘期工資參照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繳納企業(yè)“五險一金”,并按規(guī)定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承擔相關份額。
試用期間不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人員或本人自愿離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滿之日起1個月內自行負責解除,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把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豐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均在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豐縣人民政府網“人社局”版塊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并上網查詢,不再另行通知。凡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由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豐縣民政局政策咨詢電話:
0516-89222547
豐縣人事考試中心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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