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每周一測(2021.2.20)--單選(3)
2021-02-20 17:00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A.過失犯罪
B.故意犯罪
C.正當防衛(wèi)
D.緊急避險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正當防衛(wèi)知識。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正當防衛(wèi)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C項符合題意。A項:根據《刑法》第十五條,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guī)定的才負刑事責任。不符合題意,A項不當選。B項:根據《刑法》第十四條,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不符合題意,B項不當選。D項:根據《刑法》第二十一條,緊急避險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不符合題意,D項不當選。因此,選擇C選項。
(編輯:李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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